| 太阳成集团tyc234cc| 培养工作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与开题工作办法

为加强我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和学位管理,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等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太阳成集团tyc234cc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中期考核

第一条 全日制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原则上在第二学年进行,非全日制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可以在第三学年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政治思想品德、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考核工作由研究生导师负责组织,研究生部协助。中期考核委员会由该研究领域副高职称(含)以上的院内外相关专家3-5人组成,至少1人为校外专家。

第二条 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1、 政治思想品德方面,综合考察学生的个人思想汇报,博士生导师或指导小组与考核小组写出评语,基层党组织给出意见,综合评定学生的政治立场和思想水平;

2、 业务方面,检查各门课程学习情况及考试成绩,同时考察其科研能力(可以与论文开题报告相结合);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博士论文的撰写和相关学术研究工作。

第三条 中期考核合格者可以开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不合格者可在半年内申请进行第二次中期考核,如再不合格且被认定确实不宜继续作为博士生培养,应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二、 开题报告

第四条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应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第五条 论文选题应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拟定,并在系(所)或相当范围内作选题报告,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和实施方案等作出论证。

第六条 选题报告论证一般在毕业学年前进行;由博士生所在系(所)负责聘请该研究领域博士生导师和院内外副高职称(含)以上的专家学者5人(其中:至少有3名博导,1名校外专家),组成选题报告论证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部备案。

第七条 本规定自院学位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博士生中期考核表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博士生开题专家审议书(由5位开题专家分别填写)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博士生开题专家评议意见(由答辩秘书整理并填写)



分享到: